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卢伟群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如何认定服务商标的侵权行为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8 02:38)     点击:226

  

  下列行为,属于服务商标侵权行为:

  1、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,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的;

  2、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,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,并足以造成误认的;

  3、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服务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;上述行为主要是指伪造、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该服务行业所使用的、带有他人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(如餐饮业的餐具等);

  4、利用广告、宣传媒介或者其他引导消费的手段,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,并足以造成误认的;

  5、故意为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场所、工具、辅助设备、服务人员、介绍客户(消费者)等便利条件的;或者为侵权人提供仓储、运输、邮寄、隐匿带有服务商标标识的物品等便利条件的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卢伟群律师提供“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劳动纠纷  交通事故  损害赔偿  婚姻家庭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卢伟群律师,卢伟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卢伟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76271548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卢伟群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益阳律师 | 益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卢伟群律师主页,您是第15120位访客